一、地權含物權及債權

二、物權之意涵:

1、所有權的意涵:

A、民法第 765 條所有人,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,得自由使用、收益、處分其所有物,並排除他人之干涉。

B、平均地權下所有權的意涵:土第 10 條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土地,屬於中華民國人民全體,其經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權者,為私有土地。私有土地之所有權消滅者,為國有土地。

C、私有土地所有權依法取得:土12、土13、土133、土136、平62、平54

D、私 有土地所有權依法消滅:土12、14、208、209、57、63、73-1、平施73-1

E、私有土地,政府可行使的權利:依法徵稅權、警察權、徵收權、規劃權

2、他項權利:限制物權

A、地上權

B、農育權

C、不動產役權

D、典權

E、抵押權

F、耕作權

3、依習慣形成的物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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