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限公司設立資本額認定:開辦費用是否可充當資本?

今天有客戶詢問

若在有限公司設立前,以負責人個人名義支付開辦費用

可以用開辦費來充當設立的資本額嗎?

我們就來看看公司法的規定:

依公司法第99-1條之規定:

股東之出資除現金外,得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、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或技術抵充之。
裡面有提到"貨幣債權"

看似好像可以,但看起來又覺得哪裡怪

公司還沒有設立,還沒有法人人格,怎麼會有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?

所以結論是,有限公司出資種類:

一、設立時:現金、財產、技術

二、設立後增資時:現金、財產、技術、貨幣債權

也就是說,貨幣債權,有限公司需增資時,才可以使用的出資種類喔
 https://vocus.cc/article/6912e016fd89780001bba7b6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會計稅稅念(戀) 的頭像
會計稅稅念(戀)

八證會計師_劉怡瑄會計師/地政士-稅務地政保險輕鬆學!

會計稅稅念(戀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0)